6月10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评审结果,我校被确定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此次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各高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经过综合考评,遴选确定了10所高校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本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在试点单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开展了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下一步,我校将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在机构建设、场地建设、硬件设施、宣传教育、队伍培养、咨询服务及保障条件等方面,继续高标准加强建设,不断开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出贡献。(心理健康中心 傅美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