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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贯通人才培养合作的公告
2026-03-0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627号)精神,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扎实推进2026年河南省本科贯通培养首批试点工作,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层次教育人才纵向贯通培养体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现面向全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工作。

一、合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围绕我校优势专业集群,合作办学条件好、师资水平高、课改能力强、综合实力强的中职学校,开展本科贯通培养合作。

二、合作条件

1.坚持依法办学,近3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办学条件达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

3.具备稳定的招生规模,学风校风优良,学生管理能力突出,近三年无违规招生行为及负面办学舆情。

4.申报专业须与我校开设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申报专业须在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备案;且该专业至少有三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反馈良好。

6.申报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具备课程体系改革、一体化教学设计能力,能配合我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联合编制与实施。

7.申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达标,实训设备能满足中职阶段职业技能实操教学需求,可配合我校实现中职与本科实训教学衔接。

8.河南省中职“双优”学校优先考虑。

三、合作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初审:我校组建专家工作组,依据合作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从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中择优确定不超过10所学校进入汇报环节。

(三)现场汇报:入围学校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内容涵盖:学校概况;合作专业基本情况(含近三年专业招生规模及生源质量、师资与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及就业面向等);与我校合作办学的优势分析(含合作基础、资源共享意愿、人才培养衔接思路等)。

(四)专家评审:由我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打分。评审重点包括:学校办学实力与专业匹配度、合作专业的建设水平与改革潜力、双方合作的可行性与预期成效等。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026年贯通人才培养合作中职学校。

(五)协议签订:我校与入选学校签订《本科贯通培养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分工、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组织实施、学生转段考核标准、质量监控机制等具体内容,确保贯通培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名时间:202639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1011@hnuahe.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贯通培养报名+学校全称”。

联系咨询:

联系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7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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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贯通培养合作中职学校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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